中共綿陽市北川生態環境局黨組關于縣委機動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發表時間:2022-06-29 14:36 信息來源:北川縣生態環境局 作者:北川縣生態環境局 閱讀人次:
字體:[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縣委機動巡察組對綿陽市北川生態環境局進行了巡察。2021年7月29日,縣委機動巡察組向中共綿陽市北川生態環境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截止2021年11月12日,巡察反饋4個方面13個具體問題完成整改12個,剩余1個問題已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巡察工作相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一)加強組織,落實責任。為確??h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局黨組將巡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主要領導親自抓,以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自覺抓好巡察問題整改工作,推動建章立制、推動工作落實。于6月15日、7月29日、8月2日、10月27日,4次組織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站、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楊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承擔日常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并及時向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細化分工、明確任務。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制定下發了《落實四屆縣委第十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北環黨組〔2021〕18號),明確了指導思想、組織領導、整改步驟、整改內容及措施,對巡察反饋4個方面13個具體問題分別落實到責任領導、責任股室和責任人,真正做到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支隊伍,明確了整改完成時限,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實施“臺賬式管理”和“銷號制落實”,確保真改實改、全面整改。8月6日以黨內文件形式轉發了《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委機動巡察組<關于機動巡察北川生態環境局的反饋意見>的通知》《吳曉紅同志在縣委機動巡察組巡察綿陽市北川生態環境局情況反饋會上的表態發言》。
(三)加強監督,推動落實。由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第一責任人吳曉紅同志牽頭抓總,各班子成員抓實抓細,主動辨析問題、認領問題、劃定責任,全局上下層層帶動,嚴格按照《整改方案》逐項逐條落實整改。并將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自我革新、自我剖析的有力契機,舉一反三,全方位、全領域深入開展自查自糾。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對照整改方案,定期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度、質量和效果,確保整改工作扎實開展,各項整改事項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組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領導部署方面
1.學習貫徹有差距
具體問題:黨組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深悟透不夠,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不全面,針對性不強。一是學習傳達重要會議精神漏項。截至本次巡察進駐,黨組會未傳達省委書記彭清華1月6日在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市委書記羅增斌4月9日在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縣委書記李昊天6月7日在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精神;2021年上半年開展的6次黨組中心組學習均無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內容。二是“學用”結合不緊密。傳達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中學習精神及在廣西、青海等地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未結合我縣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措施。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相關會議精神學習,8月至今組織召開局黨組會議7次、中心組學習2次、職工大會1次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二是開展生態環境綜合類、執法類、監測類生態環境業務標兵和崗位能手大比武,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律法規、重要文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各類新知識的掌握,不斷提高知識化、專業化水平。
整改進度:已完成并長期堅持。
2.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力